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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卫生学校职能科室
二○○五年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改革,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2005年全市教育、卫生改革要求以及市卫生局与我校签订的“2005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细则,学校和
签订本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创建文明科室工作、其它管理、业务管理四部分。目标考核采用记分式的方法,总分为200分。详见《镇江卫校各部门2005年综合目标及考评标准》。
根据市卫生局目标管理要求,对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
二、管理要求
1、部门签字者为目标责任人,对目标的实施负全责,部门其他负责人根据目标性质分工负责,具体负责目标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团结合作,齐抓共管。
2、部门要根据所签订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条款及内容,结合本部门工作,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及考评标准和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制度,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3、学校对部门所承担的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4、部门对综合管理目标的执行情况半年进一次自查,年终进行自我综合考评,并将自查和考核情况书面上报学校办公室,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5、学校对部门《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实施情况,除不定期对综合目标执行情况跟踪督查外,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
6、对已签订的各项目标,无重大特殊情况不作更改调整, 若有特殊原因,要变更或调整部门目标,该部门责任人提出报告,经学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调整的目标一律不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考核奖惩
1、设立奖励等级为一、二、三等奖;对获得综合目标管理奖的部门,由学校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定。
2、在目标任务以外,部门获国家或省、市表彰的,可另行增加3—1分;受到通报批评的,则在总分内扣减3—1分。
3、凡涉及“一票否决”项目的部门及个人,学校将对其年度工作实施“一票否决”。
镇江卫生学校(盖章) 部门(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二○○五年六月 日 二○○五年六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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