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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
办法修改前后
为了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营造更为浓厚的教书育人氛围,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A学院决定设定优秀教学质量奖,每学年对教学优秀者给予表彰。学院责成教务处起草相应文件。
在征求各系意见的基础上,教务处起草了A学院关于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实施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下发了该文件。
文件中规定,申报院优秀教学质量奖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完成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年教学时数240学时以上。
3、无教学事故。
4、备课认真,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优秀。
5、学生对其教学效果满意率在85%以上,学生评教得分85分以上。
6、同行评议得分85分以上。
评定程序采取分配名额,个人申报,系(部)限额推荐,被推荐者个人介绍情况并进行汇报式讲课,由评委投票评定。对获奖者学校给予张榜表扬并发给200元钱的奖金。连续3年获得优秀教学质量奖者可优先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副教授以下)。
1993年6月,学院首次进行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学院按系(部)大小下达了推荐名额,小的系2名,大的系3-4名。在教师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各系(部)认真进行了推荐。评委会在听完个人情况介绍和讲话后,进行了评议和投票,最后评出了18名。
评定结果公布后,大多数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对评定结果表示满意。许多教师表示,要以获奖者为榜样,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1993年之后,学院又进行了4年的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工作。但是评定结果越来越不理想,广大教师对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的热情越来越低,出现了轮流坐桩的现象,甚至为数不少的教学质量并不突出的教师也连续获奖,许多人反映,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的含金量不高,把
关不严,已失去它应有的作用。针对这种情况,院分管领导要求教务处修订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实施办法。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教务处对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实施办法规定,全院每年的评奖名额不超过10名,不分配名额,在全院公开进行竞争,奖金提高到每人1500元,连续获奖3年者,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副教授以下)可免于投票。督导科要在听课的基础上对每个申请者的教学质量作出书面评价。评定结果要张榜公示,听取意见。
1998年6月,学院依据修订后的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实施办法进行评奖。与前几年相比,教
师们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学质量不够高的教师自知条件不够不再申报,教学质量确实优秀者理直气壮地申报,并获得奖励,轮流坐桩的现象也不见了。从1998年至2000年,每年评出8-10名教学质量优秀者。有3名连续3年获奖者在晋升副教授时被免予投票。全院教师对修订后的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实施办法普遍表示赞同。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定有力推动了教学工作,全院教学质量稳步提高。1998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录取率为12.6%,1999年为16.7%,2000年达23%。
[评析]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教学质量始终是高校工作的生命线。在教师中发现教书育人典型,为广大教师树立榜样,带动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一项有效的管理措施。A学院开展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工作的出发点是十分正确的,最终的结果也比较理想。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有几年的评定结果并不理想。该案例给我们的启发有以下几点:
一、管理制度目的的实现需要制度本身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作保证。
管理者制定每一项管理制度都是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学校管理工作尤其是教学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提高质量和效益。A学院制定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实施办法的初衷是通过评奖活动,引导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有几年的评定结果并未达到预期的目的。原因是评奖的条件和程序等方面不够科学和适用,如评奖条件过于宽松和缺乏必要的监督。这说明,任何制度的制定,仅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制度本身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制度目的的实现至关重要。
二、任何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正如人们对任何客观事物的认识都有一个从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这样一个认识过程一样,管理制度也有一个从初建到成熟的过程。任何管理制度必须经过实践检验,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A学院开始制定的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实施办法不够科学、适用,也是在所难免。问题是未能在实践中尽早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原因,修订评奖实施办法,以致于若干年的评奖活动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一点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当引以为戒。每当一项管理制度付诸实施,要及时进行跟踪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对制度本身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使之尽快完善。
三、调查研究找原因,对症下药抓关键是完善制度的有效方法。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告诉我们,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要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同样适合于管理制度的完善。A学院最后3年在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定方面之所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就在于经过调查研究,找到了不成功的主要原因,继而对症下药,对评奖实施办法加以修订,使修订后的评奖实施办法更加符合教学工作实际,更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维护评定结果的严肃性,如减少了评奖名额,提高了评奖标准;消除了分配名额,而避免了
轮流坐桩;加大了奖励力度,引起全体教职工的关注;采取监控措施,使评定程序更为 严密和科学,这样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对其他管理制度的健全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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