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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正副主席岗位职责
1.在党委领导下,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持起草工作报告。
3.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执行大会决议,做好大会闭幕期间各项工作,发挥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
4.召集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有关指示,学习文件,讨论和研究各项工作。
5.根据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布置,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向分工会布置工作,组织检查,总结交流分工会的上作经验。
6.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发扬民主,分工协作,团结互助,同心协力,搞好工会工作。
7.深人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领导和有关方面反映,为群众说话办事。
8.发扬经济民主,为工会做好理财工作。根据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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